关于安装汽车污染控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无效]
时间:2023-06-08 21:04:21 6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汽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各地陆续加强了汽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许多地方对排气不达标的在用车采取了安装净化装置的措施。为了指导、规范汽车污染控制产品的使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应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等六部委发布的《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90]环管字第359号)的规定,对汽车污染控制产品定型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各地应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环科[1997]251号)的规定,对汽车污染控制产品进行认定。对已列入国家级认定目录的产品,各地环保部门不得再进行重复认定。

三、各地环保部门在推广使用汽车污染控制产品工作中,不得强制指定使用某种产品。

四、各地环保部门应会同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对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维修单位进行认定,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污染治理的技术培训。

五、各地环保部门应要求汽车污染控制产品的生产单位,如实向用户提供其产品的安装使用条件、适用的车型车况、净化效果、使用寿命、使用维护注意事项等情况,并对使用维护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

六、各地应对已使用的汽车排气污染控制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发现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不能达到产品标准的,要及时上报我局,以取消该产品认定资格。

全文5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产品 最新知识
针对关于安装汽车污染控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无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关于安装汽车污染控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无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