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历届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2、历届或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3、历届普通高校专科紧缺专业毕业,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二、办理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5、一张一寸照片
三、办理流程
1、待档案调入省人才交流中心后,持材料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同意落户中心证明。
2、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需学校出具为什么没有学位的证明),户籍证明原件或有效的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中心证明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华光巷35号,吴山广场旁)填写进杭落户审批表,开具准予迁入证明(7个工作日)。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