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律师如何参与法律援助
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并向司法局申请,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接收就可以成为法律援助律师库里面的候选律师。法援中心接受请求援助当事人的请求,分派给具体的律所,由律所委托援助律师。
受聘于司法局下属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实际上是机构工作人员。申请程序:去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申请通过之后进行面试,面试通过会有通知,可能会进行选拔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进去实习,实习通过了才可以成为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二、法律援助的特征是什么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法律援助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战略意义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2、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3、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4、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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