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可以知道: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如何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流程如下:
1、去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的核名;
2、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刻章;
4、银行开户。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4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