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需要怎么申请
1、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上述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2、管理部经审核后将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一份与《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一并留存。
二、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
2、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
三、北京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办理的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二款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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