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评估后多久拍卖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院执行房屋时,需要有以下程序:
1、查封涉案房屋,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般需要两个月左右。
2、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不能拍卖成交的,还需要降价并再次委托拍卖。每次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3、另外,法院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都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也需要时间。如果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限是两个月(最大的不确定性就在这个阶段)。
二、夫妻共同房产能拍卖么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拍卖违约如何处理
用竞拍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对于保证金的数额,最高法院的规定是,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付拍卖款,就等于违约了。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根据网拍规定,扣除保证金后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缴,拒不补缴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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