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
不结算工程款怎么办
(一)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往往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他们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或验收等。
(二)寻求讨债公司协助
为了能够尽快且有把握的要回工程款,部分被欠款人会选择请求追债公司来协助。
(三)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之后欠款人如果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前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它具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被欠款人会选择诉讼方式追讨工程款。
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是最安全可靠的,尤其是在当今对老赖执行力度加强且基本解决执行难现状的情况下。而且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签署调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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