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到房管所开具一个无房证明,先填写好一个无房的申请表,带上身份证和复印件,让房管所出具无房证明之后,到国土资源局再开具一个不动产的证明。2、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申请。3、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会审查信息是否准确,有没有达到条件,如果达到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租房。
南京公积金租房2次提取时间
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职工携带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
也可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APP上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文6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