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一、责任没有的公司贷款,股东却不还,这种公司有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法人代表、股东均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未依法进行清算,或者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区分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财产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还款责任。
二、认缴资金能一直不交吗
认缴资金不能一直不交,应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三、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金要验资吗
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随着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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