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各级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2.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等等。
审查起诉和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所具有的侦查的期限其实是比较久的,虽然自逮捕之日侦查的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公安机关没有刑事拘留之前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受限制。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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