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程序
婚后财产公证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发证。(一)申请: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申请事项的有关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并由代理人提交委托书。但申请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父母子女债权、收养、解除收养、委托、申报、存续等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公证,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代理。在国外、香港、澳门、台湾的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由当地公证员、中国领事馆公证或者司法部制定的机构和人员证明。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如果一个居住在国外或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当事人委托一个居住在中国的公民代表他申请民事公证,可以使用委托书的信件、电报和电传代替委托书。无需办理公证手续。(二)受理:是指公证机关受理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办理的行为。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案件,公证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当事人与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事项不存在争议。申请的公证事项符合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的公证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管辖范围
(3)审查:
3公证审查是当事人申请公证后,从法律和事实两方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公证申请由公证机构受理,并在出具公证文书前办理。它不仅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的环节。审查内容包括: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三、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者文件是否真实合法;四、文件是否需要公证待公证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是否准确,签章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请当事人或者有关证人进一步了解公证事项。2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收集的书证、物证的内容、形式进行全面审核。三。开展调查、勘验,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与公证事项的关系(四)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出具、寄送公证书的活动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公证事项设定法定期限,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要签发公证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党的意图是真实的。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公证程序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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