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横县教育局在征订教学书籍过程中,先后三次在账外暗中收受他人的手续费34.4万元。近日,横县教育局被横县法院一审以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6万元,该局副局长谢某因认罪态度良好而免予刑事处分。
据悉,横县教育局在向广西教育出版社和南宁华夏书刊服务部征订2002年秋季学期和2003年春季学期的《小学心理素质教育》、《小学新视窗》和《中小学古诗对照注释》等书籍过程中,由时任该局副局长谢某代表单位,先后三次收受出版社业务员和书刊发行商支付给该局的书本发行手续费共34.4万元,然而这笔钱款并没有进入单位财务账。案发后,横县教育局已将所获的非法款项全部交出。(记者卢荻通讯员谭玲莫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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