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带吃的东西。准带物品:
1、文化、技术、政治、法律书籍;
2、由监狱医院大夫开具处方并经院长批准的原包装药品,所带药品须以监狱医院院长当日检查鉴定等。
一、保外就医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二、审批程序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