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应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一、治安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二、治安管理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
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
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
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
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三、治安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1、调查取证;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6、执行治安处罚决定。
四、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