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婆提出了离婚,男方先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就只能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了。夫妻双方协商无果的,那么就无法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男方不想离婚的,那么就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况且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很难判离。
女方先提出离婚怎么办
1、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应当与女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
2、如果男方同意离婚,则应当与女方共同协商处理财产,子女,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离婚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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