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人的责任对于公司的债务没有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资产若是高估的,所有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股东以资本投资的形式直接投资公司。将认缴资金全额存入有限公司账户;
2、以实物为出资,依法不得高估低估实物真实估价,但非公司所需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出资。依法办理实物出资转移手续;
3、知识产权出资大致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法律程序确认。这种出资形式需要真实估价,不能高估和低估,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土地形式出资应以使用权为出资。而土地使用权出资,还需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欠下债务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和法人有关系吗
公司债务和法人的关系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
2、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3、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4、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解决如下:
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追究出资方的责任。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3、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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