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介绍,从2012年初开始,何某承包了某速递公司的某片区快递业务,直到2012年底因入不敷出而关停。何某在为某服饰公司送快递期间,发现该公司的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就试着用几张假的快递单夹在真的单子里让老板签字。会计没有看出来,就把钱结给了何某。得手后,何某胆子越来越大,尽管2013年起他已不再承包该片区快递业务,但偶尔仍会帮该快递公司的员工送货,于是故伎重演,在该公司骗得快递费48.6127万元。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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