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房产继承如何公证
不动产继承公证程序:公证机关应当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书、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动产继承的公证,由继承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受理。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先分割为配偶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财产。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二,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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