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坐牢了法院就可以判离婚吗
时间:2023-07-28 19:32:36 3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男方坐牢了的离婚方式:一般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与在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而服刑人员无法到场。

男方坐牢婆家要给抚养费吗

男方坐牢,婆家不需要给抚养费。具体如下:

1、抚养费是父母双方中没有抚养权一方支付的费用,与公公婆婆没有关系;

2、除非公公婆婆自愿支付,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

3、如果男方坐牢,可以用男方的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一、履行抚养费的方式如下:

1、一次性给付,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男方坐牢,婆家不需要给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双方中没有抚养权一方支付的费用,与公公婆婆没有关系,如果男方坐牢,可以用男方的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履行抚养费的方式有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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