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既遂的量刑: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的责任:
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二、违法发放贷款9000万判几年
1、自然人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如何构成的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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