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常遇到的陷阱有哪些
购房者常遇到的陷阱有;
1.赠送面积可能存假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条款的内容一定要仔细查看,要求合同中要包含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优惠、合同里承诺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
2.定金收取陷阱
很多购房者在房屋中介的鼓动之下轻易就缴纳了定金,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3.样板房面积增大
很多开发商都会在样板房上做手脚,为了使样板房看起来面积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所以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一定要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际测量,避免被开发商的花招蒙蔽了双眼。
二、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拒绝收房
购房者可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
2.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
3.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4.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
三、房屋买卖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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