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信托投资产品
信托投资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是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宗旨下,受托人根据融资方的资金需求设立的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行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期限获取回报的一种金融理财产品。
二、信托和私募的区别
1、概念不同。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信托: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2、风险承担能力不同。
一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资本金组成,信托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且信托公司也确实有一定的赔偿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难说了。
3、操作过程不同。
信托设立后它是一个固定的信托池,这些信托资金没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来只有100万,向投资人承诺有10%的收益后就可以获得1000万,再拿着1000万的资金去找1个亿、10个亿,通过这种方式它可以无限放大。
4、资金用途不同。
私募基金的资金运用于证券市场,而信托资金运用范围更广一些,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
三、信托财产对受托人资格的规定
受托人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相对人,从委托人那里接受财产权的委托,负有按照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因此,受托人应当具有成为财产权主体的一般资格,即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为受托人。受托人为法人时,该法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应受法人设立的目的、任务和业务范围等条件的限制,应当以在登记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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