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并且争取立功的可能判的最轻。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
一、如何认定自首立功
自首立功的认定为: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是立功。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立功成立有什么条件?
立功的成立条件应当有: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构成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不得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什么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不得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二)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三)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四)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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