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并宣布将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省市启动改革试点。
《意见》明确提出将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厘定自主权。根据改革方案,驾驶不同车型、以及驾驶人不同驾驶习惯将产生不同的风险,风险系数较高的将承担较高的车险保费。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改革在初期可能会造成市场竞争加剧、费率降低,带来改革的阵痛期,但长期可以促进市场的繁荣。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商业车险的改革,实际上是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车主,以激发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让车险费率改革与风险更加匹配,让低风险车主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同时拓宽车险保障的范围,切实解决一些条款中不完善的地方,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使车主享受更多优惠。
据悉,我国现行商业车险费率主要是基于2006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ABC三套标准,责任范围和费率水平基本一致,而这种相对集中、统一的商业车险费率制度已经无法适合现有市场情况。
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其中也提出要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的配套措施,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浮动与交通违章记录挂钩的制度,加快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建设。青岛保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交通违章记录将被纳入车险定价考虑范围,有着良好驾驶记录的车主有望获得更加优惠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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