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民事诉讼的诉讼文书叫做“起诉状”而非“起诉书”;其次,起诉状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部分:1、首部标题:《民事起诉状》,当事人信息;2、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夫妻关系;3、事实和理由:载明离婚的理由和相关事实;4、最后载明递交的法院、当事人署名、日期即可。如果有证据材料还要一并附上。
离婚起诉书理由及事实
离婚起诉书中的事实及理由主要是指当事人提起离婚时的理由及事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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