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拆迁不仅仅是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有三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即给钱;另一种是财产交换,即给房子;另一种是货币补偿与财产交换相结合,即既给钱又给房子。
货币补偿是指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不同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价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最小产权交换比例不应低于1:1。关于如何判断1:1的比例,最常用的方法是看面积。如果被拆迁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那么安置房的面积不能低于100平方米。但面积不是绝对因素,是否达到1:1要结合房屋的质量、区位、户型、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
产权交易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异地安置,即在其他地块上重建安置房,拆迁房屋与安置房至少等价置换。还有一种安置方式,就是房屋拆迁后,就地建设安置房,安置房建成后安置被拆迁人。当单靠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易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如何进行补偿,应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这种补偿方式有一个重要原则:“不应低于原生活和生活水平。”。因此,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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