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数额较大、巨大有哪些区别
1、放火罪并不是是拿财产损失多少来判刑。财产损失不是放火罪的标准,不会影响量刑。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属于行为犯,如果有放火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就会犯罪,并不会以造成多大财产损失为犯罪构成要件。2001年出版的第四版《定罪量刑指南》在放火罪相关说明中指出重大损失的标准,目前无司法解释,一般为5万元以上。这可以说是放火罪中关于“重大损失”数额标准最直接最权威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并没有明确规定将5万元作为标准,只是说明“重大损失”的标准在“5万元以上”,5万元是其最低限,具体的数额标准并不确定。
2、5万元或10万元的数额标准是依据当时的情况作出的,在当时是合理的,但到目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货币等量价值的降低等相关因素的变化,这一标准显然过低,并不能直接适用,因此,对放火罪“重大损失”的数额标准应做相应的调整提高。综合相关因素考量,放火罪以30万元作为“重大损失”的数额标准较为适宜。
3、放火罪造成的损失额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放火行为的危害性程度,放火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作为放火罪定罪量刑的界定依据之一。“重大损失”数额标准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对“重大损失”数额标准的确定应尽可能的考虑相关因素,谨慎对待,体现刑法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我们认为,在数额标准确定的过程中应考虑如下一些因素,例如,我国在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罪方面的刑事政策;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放火罪定罪量刑方面的审判实践,与放火罪类似犯罪所确定的数额标准以及放火罪本身的条文内容等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影响“重大损失”的数额标准,因此,在理解确定此数额标准时应作充分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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