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损坏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损坏他人财物3次以上,集结多人损坏他人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公安机关会进行立案侦查的,犯罪情节轻微判处管制或拘役。犯罪情节严重会判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应予立案追诉的情况主要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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