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破裂,子女生何去何从?
时间:2023-07-18 17:36:30 2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两口子离婚的时候一般孩子怎么判

两口子离婚孩子的判决,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1、父母双方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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