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撞到人的,被害人需要及时就医的,可以垫付医药费,也可以有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缴纳医药费,后期携带医疗单据向保险公司进行出险赔偿,但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由是驾驶人是需要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由哪方垫付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如果出现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二、肇事司机不承担医药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法院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撞了别人的车走保险还需要赔钱吗
发生车祸办理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自己补足。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不能弥补对方损失的,自己仍然要进行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需要自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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