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2、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也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3、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4、法律性质的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而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二、被刑事拘留律师会见嫌疑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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