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具体包括: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
3、骗取信用证;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一、银行工作人员变造存单骗取财物银行工作人员构成何罪
银行工作人员变造存单骗取财物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二、信用证诈骗最多判多长时间
信用证诈骗最多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利用信用证诈骗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事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件、文件的;
2、使用无效信用证的;
3、骗取信用证的;
4、以其他方式从事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三、德州信用证诈骗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德州信用证诈骗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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