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但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和自己伤害程度的情况。1、可以向当地的妇联寻求帮助,最好能保留妇联出面调查的证据或书面记录等;2、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要求其对夫妻作笔录,若有伤情可要求进行伤情鉴;3、可以向当地的街道、居委会寻求帮助,必要可由他们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4、同步保留医院的就诊证明及相应的照片佐证。
家暴离婚程序
首先你需要准备起诉所需的相关资料,比如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使用暴力的证据。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向原,被告签发传票告知开庭时间,然后组织双方开庭,审理双方的离婚案件,衡量是否达到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这时在庭上,应当向法庭呈现被告实施暴力行为的证据。庭审完毕后,就等待法官的判决书,领取判决书后,如果没有人提起上诉,该份判决书即生效。涉及家暴的离婚诉讼中,应特别注意家暴证据的收集,比如说报警等,将事件经过固定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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