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缓刑是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法律并没有规定何种罪名应该判缓刑,哪种罪名不能判缓刑。是否判缓刑主要取决于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等因素。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过失犯罪的;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一、判缓刑前走哪些手续
判缓刑只是一种审判的结果,法院的审判程序与判实刑是一样的,只要符合判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法庭调查,审理完毕,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等;((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6)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7)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8)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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