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采取如下方式就可以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反悔的,即可领取离婚证。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家暴怎样申请离婚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离婚,达成一致即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坚持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家暴坚持离婚一方可先行搜集能够证明家暴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记录、亲朋好友或邻居的证言、监控录像、沟通记录等等。然后带上起诉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已搜集的证据等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孩子抚养问题。
而对于有家庭暴力的离婚请求,法院经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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