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结婚证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结婚证遗失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
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结婚登记照
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三、补办结婚证注意事项
1、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2、如果当事人是委托他人进行补办的话,委托人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并且要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3、补办结婚证只能去原来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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