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原告不出庭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撤诉方式进行处理。但是两次之后才可以进行撤诉,即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因此属于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所以在原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拘传的。
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应按撤诉进行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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