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
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
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银行卡的补办现在并没有开通了同一银行异地可以随意补办的这种功能。如果人在外地,回本地补办银行卡非常不方便的话,可以考虑通过拨打人工电话,先将银行卡与挂失,不过有可能挂失银行卡也是必须要本人到银行操作的。假如说能够记住银行卡账号,还是先考虑解绑银行卡是最为重要的。
一、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
电信诈骗触犯诸多法律法规,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所以当遇到电信诈骗,应当遵循从辨识到报警两步走的步骤。首先,当不知道电信联络者身份是什么或者身份是否属实时,多提问,而非只回答对方的问题。譬如询问对方,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以及你的父亲叫什么?从细节入手,识破对方的语言和逻辑错误,切勿慌张。而识破之后有余力的,可以装作上当,进一步套出对方的信息,向警方报案。
当然,如果已经上当,也要发挥最大努力,挽回损失,因为银行卡内金额的取出有额度限制,犯罪分子取出资金需要一定的时间。受害人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提供给警方以下关键内容:
1、受害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号及账号开户行;
3、转账的准确金额及准确时间;
4、骗子的账号、账号用户名及账号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服均可以帮助查询);
5、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只要受害人提供有效、健全的报警信息,警方就可凭这些信息运用新平台快速止付机制,对嫌疑人的银行账户实施紧急止付,尽最大努力保护受害人被骗的资金。为了尽快追回损失,如果发现被骗需要在30分钟内完成以上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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