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双方相互转账红包实属正常,但对于具有一定象征意义的“520”“1314”等转账行为,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通常认定是情侣之间为表达爱意的赠与,很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是不能够要求返还的,即使分手也不得撤销赠与或要求对方返还。关于赠与目的明确的红包也是同样道理,在法律上是一种无偿行为,接收红包的一方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情侣热恋期互相赠送金钱礼物很正常,但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应当保持必要的清醒与理智,应当要谨慎,特别要注意保存证实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可进行备注说明转账的真实意图及目的,或者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出现经济纠纷。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