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一、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被告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与普通诉讼离婚并无不同,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确定起诉法院,不同情形下起诉法院也不同。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的情形,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两地分居怎么离婚
两地分居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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