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庭前调解,当事人可以不到场。但是一旦开庭,双方就必须到场。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除外,除非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确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亲自出庭。
一、离婚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案开庭不去有三种情况,具体导致的后果如下:
1、被告不在场,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传票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可以拘传。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2、原告不在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图是离婚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夫妻感情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代理人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因此,当原告本人没有出庭,只有其代理人出庭主张夫妻关系破裂时,除被告同意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代理行为无效,法院可以撤回诉讼。
3、双方都没有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二、当事人不到场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不到场的,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应该怎么样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者拘传到庭。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但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无法确认,亦无法听取被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意见,因此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不作处理。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对此,法院一般会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依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对其拘传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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