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为年利息24%,同时24%~36%之间的利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债务人自愿支付24%~36%的利息,事后又以超过合法利息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虽有约定但并没有支付24%~36%的利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国家法律保护24%以内的年利息,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一、法院对高利贷该怎样解决
虽然法律不允许民间借贷中出现高利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间借贷演变为高利贷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也会因此而产生纠纷,此时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高利贷进行解决,那一般法院对高利贷怎么解决呢?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法院保护这个区间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法院亦将驳回诉请;年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所以,法院最高只支持年利率24%的利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二、民间借贷得到的高额利息需要退回吗
民间借贷得到的高额利息不需要主动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约定的未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对于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没有给付而出借人请求给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借款人已经自愿给付的利息,法院也不会认定为不当得利,故而也不会判决出借人返还;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会认定超过部分无效,从而判决出借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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