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3-04 16:31:41 2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单个的借款人通常是由本人偿还债务,而共同借款人中一方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他共同借款人偿还;

2、借款人通常是指单方的借款人,而共同借款人则说明借款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一、共签人与担保人有什么区别?

1、所谓的共签人是指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2、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3年没有主张,债务人可对时效进行抗辩。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

二、如何处理借款合同纠纷

一)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除这些情况外: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

三、共同借款人去世了还能续贷吗?

可以要求贷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如无法偿还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一般而言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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