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更正办理指南
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规格为32mmX22mm的彩色正面相片2张(尚未提供电子文档的,还需提交分辨率为300dpi,规格为32mmX22mm的电子文档);
办事流程及程序流程:
1、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2、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归档)
程序:
1、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受理岗核实需要更正的事项,提出更正意见;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意见。
2、业务领导岗审核更正事项和意见,做出更正决定。
3、允许更正的,档案管理岗分别更正实物和电子档案,需要重新制作机动车驾驶证的,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4、档案管理岗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办事期限
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存档资料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收存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原驾驶证
咨询电话:88558555
地址:汕头市大学路莲塘考场内办证厅
时间: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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