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有哪些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二、铁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信息及婚姻信息
2、借款人购房信息
3、借款人银行账户信息
4、借款人个人征信信息
三、铁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的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法定工作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四、铁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