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
(2)购房合同、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所购住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告登记证)、购房发票;
(3)贷款合同;
(4)申请提取月份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证。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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