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女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遵守以下的原则: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3、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而且实际中以下几种情况按同居共同财产处理:
1、双方共同购置的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2、无约定的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归谁所有,不需要登记的谁购买、使用、保管、照顾就归谁,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就根据出资的份额来确定怎么分割;
3、财产权属状态不明的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可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吗?
同居期间可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1994年以后,中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而是一起生活,但没有结婚证。这是一种同居关系。同居不同于结婚。婚姻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不能随意解除。解除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一种不被法律承认的行为,没有法律保障。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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