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离婚程序:离开居住地1年以上的夫妻,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没经常居住地,那么起诉方可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一方已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的,那另一方要在该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一方和另一方已分居,且在其现居住地不够1年的,那要在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国外离婚流程
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流程如下:
1、国内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被告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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