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退伍士兵安置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80个工作日
二、淮安退伍士兵安置办理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三、淮安退伍士兵安置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0517-83606812;信件邮寄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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