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构成犯罪的判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方式催收高利贷,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中的非法债务包括哪些
违法债务主要是指赌债、嫖资、毒债、套路贷中的虚假债务以及高利贷等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五条第
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由此可见,超过国家规定的借款利息,实施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就属于非法债务。这里的“产生”即包括因高利放贷等非法行为直接产生,也包括由非法债务产生、延伸的所谓孳息、利息等。
《刑法修正案(十)》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目的之一,就是将一部分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催收非法债务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一般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和催收非法债务罪的,可以择一重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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